证券公司常规行政许可事项
年内全部下放派出机构审核
年内全部下放派出机构审核
2011-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马婧妤
⊙记者 周翀 马婧妤
权威人士透露,为大力推进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工作改革,中国证监会拟在6月底下放5项许可事项审核权的基础上,于年内争取再取消证券公司变更公司形式、证券公司增资扩股部分事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计划共3项行政许可。在上述调整完成后,证券公司常规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将全部由派出机构负责审核。
据了解,证监会希望通过调整证券公司行政许可项目,达到以下几个目的:一是减少、简化许可事项;二是强化派出机构一线监管职能,实现“近点决策”;三是实现证监会机关监管职能向评估行业发展和监管实效,研究重大政策规则,加强指导检查的转变;四是形成微观监管与宏观监管的结合,由关注个体机构安全上升为关注整个金融系统稳定。
为保证本次调整的顺利实施,证监会已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加强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交流、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健全纠错机制等。
近年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证监会党委提出了“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工作部署。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合理划分监管权限,加大对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授权。完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措施等权利环节的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证监会通过推进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改革,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得到了监管对象的广泛好评。
相关报道详见封二、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