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飞国际
信息披露滞后被警示
信息披露滞后被警示
2011-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西飞国际今日披露,公司于7月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由于信息披露方面违反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西飞国际于2009年8月12日与美国古德里奇公司签署的经营合同已于2010年2月终止,但延迟至2011年5月7日才披露有关终止合资的公告;此外,公司于今年5月26日收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飞机发动机短舱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但延迟至6月18日才披露。由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尽快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及时上报陕西证监局,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