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
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ST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1-018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
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于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0年4月7日开始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公司201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10040号),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7549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75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关于撤销退市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告编号:临2011-00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6亿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75万元,距离《上市规则》要求的“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的标准尚有差距,公司盈利能力水平和业绩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提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对本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11年7月7日停牌一天,2011年7月8日起恢复交易,并自2011年7月8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经变更为“ST新材”,股票代码仍为600299,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