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经济试验区呼之欲出
2011-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刘玉凤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试点地区将获政策支持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刘玉凤
海洋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近20%的广东,将借着“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验区”的东风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发展。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即将批准设立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验区,并且将对获批设立的海洋经济试点地区予以适当的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已经提出“海洋强省”的战略目标,到2015年,海洋经济总量显著提升,海洋生产总值达1.5万亿元以上,基本形成分工合理、优势集聚、辐射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稳步改善。到2020年,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海洋科技贡献率大幅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按照国务院指示,自去年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今年年初,发改委先后报请国务院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6月30日,国务院又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将推动我国区域发展从陆域延伸到海洋,也标志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范恒山表示,为了推进做好海洋经济试点,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的统筹,基于国家全局,并从各个试点地区的实际出发来指导规划实施。
国家还将对试点予以适当的政策支持。“我们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把先行先试作为新区建设或者试点地区建设的首要环节。同时,将根据需要对财政、金融、对外开放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问题进行研究,给予适当的支持。”范恒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