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目
三独董行政处罚被撤
三独董行政处罚被撤
201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祝建华
正在重组的*ST天目今天公告,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2号)对公司独立董事管湘菂、吴晓波、颜春友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1年1月,中国证监会认定,*ST天目2007年6月至2009年4月被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占用资金1979.5万元,且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天目药业未按期收回大股东关联企业的项目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且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债权未按期收回事项;天目药业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拆借资金给关联方的情况。当时,中国证监会对包括独董管湘菂、吴晓波、颜春友在内的11位高管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此次三位独董被撤销行政处罚,据相关人士透露,由于提交了上述三位独董行使了独董职责的证据,三位独董得以“解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