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股票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11-03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传闻简述
近日,有部分媒体及证券咨询系统刊登了 “宇通客车古巴订单1亿多美元余款无法收回”“古巴订单欠款上亿”等新闻报道。
二、 澄清声明
1、报道所述欠款古巴订单不是由公司签署,而是由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宇通集团”)与古巴方陆续签署的。
2、2006年5月8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委托宇通集团总代理的议案及<海外业务总代理协议>》,公司委托宇通集团作为海外业务总代理。详见2006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3、经核实,宇通集团于2007-2009年与古巴方陆续签署了四份客车买卖合同并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承保;随后,宇通集团从公司采购客车出口古巴,并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受国际金融危机以及飓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古巴经济情况出现恶化,直接导致其对宇通集团产生欠款,由此发生了近日相关媒体报道的中信保向宇通集团支付保险赔款事宜。
4、2011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宇通集团海外销售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此次收购的海外资产不包含上述欠款。详见2011年6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