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关于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临2011-5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关于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1年 7月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签字董事九名,实际签字的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一)关于授予期权数量和价格及历次调整的说明
根据2008年6月16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子(分)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共计268人获授股票期权6,271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四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新湖中宝股票的权利,行权价格为15.96元/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决议》,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十一条规定,及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07年度实施10送1转5派红利0.112元,和 2009年度实施10送5派红利0.60元的分配方案,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额作相应调整,调整的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0.0112)/(1+0.6)-0.06]/(1+0.5);调整后的行权数量=[调整前的行权数量*(1+0.6)]*(1+0.5)。根据调整公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61元/股,行权数量为15050.4万份。
(二)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十一条规定,及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10年度实施10送2派红利0.25元的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再次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额作相应调整,调整的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0.025)/(1+0.2);调整后的行权数量=调整前的行权数量*(1+0.2)。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49元/股,调整后的第二期行权数量为5053.536万份。剩余第三期行权数量为5418.144万份。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就本公司本次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及第二期行权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湖中宝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新湖中宝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