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1- 4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 或“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1年7月8日(星期五)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参加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同意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金额约为20,7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同意公司拟按照每股0.07元(含税)进行分配,以公司2011年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310,037,578股计算,预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约为93,170万元;
(3)同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约为133,780万元,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0,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约为64,411万元;
(4)同意按宣派股利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实际登记在册的股份总数为基础派发现金股利。在公司宣派的现金股利中,境内股东的股利以人民币宣派;境外股东股利以人民币宣派,以港币支付。港币兑换率以宣派股利当日前一个星期每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平均港币兑换人民币收市价折算;
(5)同意H股股东有权获分派末期股息的股权登记日仍执行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向H股股东发布的《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之有关“暂停公司股东名册登记”中的有权获分派末期股息的股权登记日的相关条款规定,即:于2011年5月4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即下午4时已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H股股东,有权获分派2010年度末期股息。A股股东有权获分派末期股息的股权登记日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
(6)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利润分配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成;
(7)同意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它事项,授权董事会秘书按照确定的时间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2、审议批准《关于向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根据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需要向其发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按届时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委贷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顺达、胡绳木、方庆海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待委贷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3、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
(1)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64号),截止2011年5月2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15.3275亿元;
(2)同意公司如下置换方案: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亿元) |
1 |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旗日产1200万N?煤制天然气项目 | 1 |
2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日产1200万N?煤制天然气项目 | 1.9 |
3 | 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 | 9.4277 |
4 | 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 | 1.2732 |
5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前查台风电项目 | 0.5944 |
6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后查台风电项目 | 0.5447 |
7 | 内蒙古大唐国际察右后旗红牧风电场二期项目 | 0.5875 |
合计 | 15.3275 |
(3)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1- 4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七届五次监事会于2011年7月8日(星期五)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
(1)同意公司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64号),以本次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3275亿元;
(2)审核后认为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3)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1- 4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或“本公司”)根据本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并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247,368万元和人民币256,973万元,本公司2010年度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母公司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约为人民币20,760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约为人民币133,780万元。
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截至2011年5月31日,以公司2011年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310,037,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7元(含税),派发股息总额约为人民币93,170万元。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以及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H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H股股东的登记另载于境外公告中)。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4、联系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88008669, (010)88008682
传 真:(010)88008672
五、其他事项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11年8月5日或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预约书送达公司。填报及交回出席预约书(详见附件2),并不影响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上表决的权利。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预期半小时,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预约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1日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审议并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预约书
股东姓名(附注1)
持股数目(附注2) 内资股
本人拟出席,或授权委任代理人出席于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举行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姓名。
2. 请填上以股东姓名登记之公司股份数目。
3. 此填妥及签署之预约书必须于2011年8月5日或之前,透过亲身、邮递、电报及传真等方法把预约书送往本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邮编:100033。
电话:(010)88008669,(010)88008682
传真:(010)88008672
股东签名:
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1- 4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大唐发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2号”文核准,于2011年5月30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095亿元,并已全部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已投入募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获得项目核准批文并开工建设,而本次募集资金于2011年5月才到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截至2011年5月2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5.3275亿元提前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中。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依据
中瑞岳华于2011年7月7日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6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截至2011年5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327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人民币,亿元) |
1 |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旗日产1200万N?煤制天然气项目 | 1 |
2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日产1200万N?煤制天然气项目 | 1.9 |
3 | 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 | 9.4277 |
4 | 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 | 1.2732 |
5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前查台风电项目 | 0.5944 |
6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后查台风电项目 | 0.5447 |
7 | 内蒙古大唐国际察右后旗红牧风电场二期项目 | 0.5875 |
合计 | 15.3275 |
2011年7月8日,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275亿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置换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中瑞岳华于2011年7月7日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6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 的有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1年5月2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认为:大唐发电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3275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中瑞岳华进行了专项审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合规、真实且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备查文
1、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5、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6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