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11-01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日以邮件、传真及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9,766,355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原第1.0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127.834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4.4695万元。
2、公司章程原第3.06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5127.834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40104.4695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1年8月1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1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2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西侧公司5楼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7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7月28日8:00-15:30
2、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3、其它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12-65481181、65712564
传 真:0512-65712238
邮政编码:215143
联系人:浦金龙 陆正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内 容 | |||
1、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 “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资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527 | 高纤投票 | 2 | A股股东 |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 元代表总议案,以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2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元 |
1 |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元 |
2 |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江南高纤”的投资者,对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527 | 高纤投票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同意 |
738527 | 高纤投票 | 买入 | 99.00元 | 2股 | 反对 |
738527 | 高纤投票 | 买入 | 99.00元 | 3股 | 弃权 |
(2)股权登记日持有“江南高纤”的投资者,对《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时,按以下方式申报: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527 | 高纤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738527 | 高纤投票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反对 |
738527 | 高纤投票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者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既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了表决投票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议案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表决,然后对各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子议案的投票表决为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11-01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0号文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高纤”)于2011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49,766,355股股份,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1299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999,998.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060,944.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939,053.96元,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1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由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靳向煜、李荣珍、方耀源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将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是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决策程序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是合法、合规的。
公司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1、江南高纤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6个月。
4、江南高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作为江南高纤的保荐机构,申银万国同意江南高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