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1-02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转增股数 | 10 |
每股转增股数 | 1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0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9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7月15日 |
●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8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1年7月19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7月22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2011年7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1,339,961,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转增10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133,996,177元。实施后总股本为2,679,923,540股,增加1,339,961,770股。
(1)现金分红办法
对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为0.09元。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为0.10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照分配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配股份总数与本次分配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7月15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8日
(三)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1年7月19日 |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7月22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1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海尔集团公司、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39,961,770 | 100 | 1,339,961,770 | 1,339,961,770 | 2,679,923,540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1,339,961,770 | 100 | 1,339,961,770 | 1,339,961,770 | 2,679,923,540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1,339,961,770 | 100 | 1,339,961,770 | 1,339,961,770 | 2,679,923,540 | 100 |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2,679,923,540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76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 0532-88935976
传 真: 0532-88935979
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九、 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