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1-008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5日(周五);
● 除息日:2011年7月18日(周一);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2日(周五)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6月30日经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7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股利30,000,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5日
2、除息日:2011年7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SHING KWAN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 LTD、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等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 址:南京市汉中路2号
邮 编:210005
电 话:025-84711888-4210
传 真:025-84711888-4141
七、备查文件: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