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 001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 年7 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杜玉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同意公司按照该协议调配、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1-003)》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相关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前期投入。上述内容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金额234,575,467.14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1)汇所综字第3-023号《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公司拟以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575,467.14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1-00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选址于公司现有厂区土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土地现建有绿化景观带及员工体育活动场地,考虑到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多,为美化工作环境及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拟保留现有场地用途,同时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公司自有的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一宗地块上(面积40,845平方米,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公司拥有的这宗地块地处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利于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较原项目没有变化,这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临2011-00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23,058,983.57元,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为602,860,6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0,198,383.5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1-00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二、三、四项议案发表了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 002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 年7 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相关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前期投入。上述内容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金额234,575,467.14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1)汇所综字第3-023号《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公司拟以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575,467.14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选址于公司现有厂区土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土地现建有绿化景观带及员工体育活动场地,考虑到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多,为美化工作环境及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拟保留现有场地用途,同时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公司自有的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一宗地块上(面积40,845平方米,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公司拥有的这宗地块地处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利于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较原项目没有变化,这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23,058,983.57元,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为602,860,6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0,198,383.5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3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 号《关于核准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18.1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开设了账号为23901166773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27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账号为52202010010006266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27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叁仟零肆拾伍万叁仟柒佰陆拾捌元整(30,453,768.00元)。
3、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8-08010104002881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27日,账户余额为人民贰亿伍仟贰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元整(252,860,600.00元)。
4、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710198811005102187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27日,账户余额为人民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
5、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设了账号为120500000003575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27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西南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西南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4、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晖、张秀娟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西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同时按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西南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西南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西南证券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西南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4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575,467.1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18.1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及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情况 | 备案号 | 项目总投资 | 已投入资金 | 募集资金投入 |
1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 青开发改发【2008】第25号;青开发改审[2009]106号;青开发改审[2011]18号 | 5,000 | - | 5,000 |
2 | 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 |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青发改工业备【2008】21号 | 107,353 | 52,066.94 | 55,286.06 |
合计 | 112,353 | 52,066.94 | 60,286.06 |
为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公司拟增加科研投入,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
为扩大半钢胎生产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52,066.94万元。该项目剩余建设资金55,286.06万元,将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解决。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前期投入。
若募集资金超过上述两个项目需要量,将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金额234,575,467.14元。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1)汇所综字第3-023号《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34,575,467.14元,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专门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34,575,467.14元,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34,575,467.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股份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234,575,467.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6、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1)汇所综字第3-023号《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5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投项目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其中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内土地,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自有的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一宗地块上(面积40,845平方米,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影响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立项批文为青开发改审[2011]18号,批准日期为2011年2月,拟投入金额5000万元,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该项目原选址的土地现建有绿化景观带及员工体育活动场地,考虑到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多,为美化工作环境及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拟保留现有场地用途。
另外,公司还拥有一宗位于黄岛区保税区东侧、长白山路西侧的地块(面积40,845平方米,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该地块地处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若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则会更有利于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因此,公司拟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到上述地点。
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较原项目没有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变更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拟实施地点位于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好的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专门意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好的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认为:调整后,公司本次拟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这宗地块位于保税区附近,靠近城区,在此处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会更好的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利于达到该项目的建设目标。该项目除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6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0,198,383.57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3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18.1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05.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10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
若募集资金超过上述两个项目需要量,将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抓住发展机遇,切实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专门意见: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赛轮股份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赛轮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在赛轮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