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沛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陈永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提案
鉴于工作变动原因,陈永南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任职。
二、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增补甘贵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
鉴于陈永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任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增补甘贵平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与会独立董事在审议了候选人的履历后认为,候选人未有《公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能任职的情形;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增补董事事项,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甘贵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韦韬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鉴于韦韬先生工作变动原因,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
四、通过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11年7月28日召开“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2日
附件1:
拟增补董事甘贵平先生简历
甘贵平先生,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85.09~1989.07,东北工业大学金属压力加工系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9.07~1994.02,柳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全质办品质科科员;
1994.02~2001.01,柳钢集团公司小轧厂生产技术科现场技术管理员、副工段长、工段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
2001.01~2006.01,柳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
2006.01~2007.01,柳钢股份公司经销公司党总书记、副经理、经理;
2007.01~2009.02,柳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经销公司经理;
2009.02~2010.03,柳钢集团公司副经济师、经销公司经理;
2010.03~2011.06,柳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1.06~至今, 柳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甘贵平先生专业基础扎实,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水平较高,多年在公司经历多个工作岗位锻炼,从事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熟悉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质量管理和市场营销业务,有丰富的一线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为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业绩斐然。甘贵平先生被评为1995、1998、2003年度柳钢集团先进生产标兵,2000年度柳州市技术创新先进工作者,2001年度广西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2004年度广西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2006年度柳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2007年度柳钢劳动模范,2006~2007年度自治区直属企业优秀共产党员和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2010年度自治区直属企业优秀共产党员。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0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7月28日上午10:00 时
会议地址: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809会议室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6日
三、会议议题:
1、审议通过陈永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增补甘贵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1、截止2011年7月2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参加会议办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未来得及登记的在册股东不影响其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联系地址: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98
联系人:罗胜军、黄胜松
七、其他: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携带本通知,以便会前查验。谢谢合作!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受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权证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代为行使表决范围: | 委托日期: |
法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该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