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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11—0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7月11日接到公司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通知,自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11日下午收盘时止,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出售马应龙流通股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本次减持后,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汉投资自2009 年11月6日至2011年7月11日下午收盘时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2.0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国资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380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华汉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相关信息请参看《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马应龙

    股票代码: 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人一: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 号发展大厦 5 楼

    信息披露人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硚口区仁寿路64 号 2 单元 1 楼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11 年 7 月11 日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马应龙、上市公司 指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公司、华汉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卖出马应龙流通股股份:852.0474万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 271 号发展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国霞

    注册资本: 123834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1203580

    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咨询、代理及中介服务。

    税务登记号:420103177758917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 271 号发展大厦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国霞 董事长 中国 女 武汉 否

    王万超 董事 中国 男 武汉 否

    孙月英 董事 中国 女 武汉 否

    陈旭东 董事 中国 男 武汉 否

    汪正兰 财务负责人 中国 女 武汉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硚口区仁寿路64 号 2 单元 1 楼 1 号

    法定代表人:杨纯

    注册资本: 242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2962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企业和各类市场进行相关投资;对创业企业和科技企业进行风险投资;资产委托管理、财务顾问、信息咨询、中介代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税务登记号:420101707122757

    通讯地址:硚口区仁寿路 64 号 2 单元 1 楼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纯 执行董事 中国 男 武汉 否

    彭曙 监事 中国 女 武汉 否

    祝强 财务负责人 中国 男 武汉 否

    国资公司持有华汉公司23700万股,占华汉公司总股本的97.93%,华汉公司为国资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汉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国资公司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如下:

    1、持有荣丰控股 (000668)8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2、持有ST 万鸿 (600681)1467.8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和筹集资金进行其它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09 年 11 月 6日,国资公司、华汉公司分别持有马应龙2072.99万股、665.0962万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12.50%、4%。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09年11 月6日以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马应龙股份。依照收购办法和 15 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资公司还持有马应龙股份3802.08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1.47%。华汉公司未持有马应龙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11 月6日至 2011 年 7 月 11 日,国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马应龙共计186.9512万股;华汉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马应龙共计 665.0962万股。交易完成后,国资公司、华汉公司减持马应龙股份合计852.0474万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 5.03%。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11年 7月 11 日,国资公司持有马应龙中的2072.88 万股设立质押,质权人为汉口银行。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卖出股份情况

    1、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128.4489万股。

    2、2011年2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41.6473万股。

    3、2011年3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 495万股。

    4、2011年5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156.9512万股。

    5、2011年7月,国资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30万股。

    二、交易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 19元至43元。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霞

    签署日期: 2011 年7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纯

    签署日期: 2011 年 7 月 11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马应龙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倩 刘俊舟

    联系地址:武汉武昌南湖周家湾100 号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389583

    联系传真:027-8729172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武汉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股票简称马应龙股票代码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5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国资公司持股数量:2072.99股 持股比例:12.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国资公司持股数量:3802.08万股 持股比例:11.47%

    变动数量:减持186.9512万股 变动比例: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武汉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股票简称马应龙股票代码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硚口区仁寿路64号2单元1楼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华汉公司持股数量:665.0962股 持股比例:4.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汉公司未持有马应龙公司股份

    变动数量:减持665.0962万股 变动比例: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