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上海银行为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7月13日起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代理销售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2711)。
投资者可在上海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上海银行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上海银行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