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园城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1—022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此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诚惠、辛君举、林海、赵金瑞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1-024号公告)
表决情况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2日
证券简称:ST园城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1—023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烟台汇龙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龙湾公司)在银行借款1.2亿元均已陆续到期,汇龙湾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无力偿还借款。本公司向大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集团)借款7275万元用于归还下属公司“橡树湾项目”到期银行贷款,同时本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园城集团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9.79%的股份,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为:
1、华联商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因该房产已由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对该项资产行使法律权利后剩余部分为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
2、岩丰大厦项目建成后房产,面积约3198.57平方米。
岩丰大厦项目是公司拟与烟台富士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后因公司缺乏资金,已将该项目转让,转让费以岩丰大厦项目建成后的房产进行抵顶,抵顶面积为3198.57平方米。(详见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发布的重大合同公告)
二、借款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诚惠
注册资本:218,778,800.00元
注册地: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宫后街88号
主营业务范围:建材、装饰材料等销售;房地产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约定,上述借款按月息0.72%计息,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按上调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还款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用于解决本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由于《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诚惠、辛君举、林海、赵金瑞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体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青鹏先生、王万增先生、汪新太先生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详尽的了解,认为:公司向大股东借款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有促进作用。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在本次董事会议上,公司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2日
证券简称:ST园城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1—024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28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1日
●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1号8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7月 28日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 28日上午9:00
地点:烟台市南大街261号公司会议室
2、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参加人员
(1)2011年7月21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1年 7月 26日上午9:00至2011年 7月28日上午9:00
(4)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535—6636299
传 真:0535—6636299
(4)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261号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联 系 人:张建华 李永建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事项审议事项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3、对1 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并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ST园城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11-025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解除质押,解除日期为2011年7月8日。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