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产业纵深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 今日停牌公告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关于2011年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2011年记账式贴现
    (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  
    2011年7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B1版:披 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版:披 露
    信息披露导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2011年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2011年记账式贴现
    (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2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1年7月1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号”文核准,于2010年7月2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0股,于2010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25,0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00,000,000股。

    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5,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王玉、张燕、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黄立、王玉、张燕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其他承诺

    2007年12月25日,公司自然人股东王玉、张燕、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在与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赠与协议书》中承诺:在受赠股份后未满5年,不得转让受赠股份,受赠股份后满5年未满8年的,转让总额不得超过受赠股份的50%。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1年7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

    备注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4,500,0004,500,000 
     合计4,500,0004,500,0004,50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审慎核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股东及董监高股份锁定承诺函等文件,认为: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锁定承诺。

    2、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4,500,000股限售股份于2011年7月18日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500,000股,符合上市前各股东及董监高股份锁定之协议及承诺。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