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1-01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2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8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7月18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7月25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1年5月26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1年7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717,114,5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共计派发股利143,422,902.4元。
1、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8元/股;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元/股。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号)的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税后现金红利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8元/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7月18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9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7月25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1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余股票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日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咨询电话:0791-8469749
传真:0791-8467843
邮编:330024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