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1-02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13日上午九时正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2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于该条原文后增加两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10〕6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43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51号)、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的全面要约收购豁免函,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2011年3月25日,川高公司持有的975,060,078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975,060,078股,持股比例为31.8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川高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011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华建经济开发中心名称变更为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发生任何变化。”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