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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1-023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1年7月12日-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1年7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少忠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3,369,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3,000,00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69,88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0%。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议案关联股东江阴中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 审议收购江阴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3,354,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6%;反对票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弃权票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

      本次会议议案关联股东江阴中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琪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