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11-13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1、计划发行规模: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1%(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711,687万元),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有关“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的规定。
2、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
3、发行目的: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改善负债结构。发行短期融资券,可以有效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由于短期融资券的利率相对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4、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1年。
5、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短期融资
券的发行做如下授权: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事宜。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刘谊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