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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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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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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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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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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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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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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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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陈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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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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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学琦
联系人:范守卫
联系电话:024-2326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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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
四、基金名称
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深成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深成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深成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以深成ETF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深成ETF。本基金并不参与深成ETF的管理。
(一)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深成ETF。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二)目标ETF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深成ETF,使本基金投资于深成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深成ETF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深成ETF开放申购赎回后,通过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深成ETF上市交易后,通过券商在二级市场进行深成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深成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开放日申购和赎回情况,决定投资深成ETF的时间和方式。
(1)当收到净申购时,本基金将根据净申购规模及仓位情况,决定股票组合的构建、深成ETF的申购等;
(2)当收到净赎回时,本基金将根据净赎回规模及仓位情况,决定深成ETF的赎回等;
(3)在部分情况下,本基金将会进行深成ETF的二级市场买卖。
(三)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深成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
九、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深证成份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成份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深证成份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深证成份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深证成份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或目标ETF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6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4,870,129.58 | 0.21 |
其中:股票 | 4,870,129.58 | 0.21 | |
2 | 基金投资 | 2,162,883,767.42 | 94.52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17,266,075.22 | 5.12 |
7 | 其他资产 | 3,352,702.32 | 0.15 |
8 | 合计 | 2,288,372,674.54 | 100.00 |
(二)报告期末目标基金明细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南方深证成份ETF | 股票型 | 交易型开放式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62,883,767.42 | 94.84 |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285,560.46 | 0.01 |
C | 制造业 | 2,741,036.41 | 0.12 |
C0 | 食品、饮料 | 1,210,806.40 | 0.05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95,204.97 | 0.00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473,364.92 | 0.02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727,994.62 | 0.03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33,665.50 | 0.01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153,780.00 | 0.01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97,312.57 | 0.01 |
I | 金融、保险业 | 345,344.29 | 0.02 |
J | 房地产业 | 280,103.81 | 0.01 |
K | 社会服务业 | 74,334.54 | 0.00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792,657.50 | 0.03 |
合计 | 4,870,129.58 | 0.21 |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895 | 双汇发展 | 12,282 | 861,582.30 | 0.04 |
2 | 000652 | 泰达股份 | 96,631 | 751,789.18 | 0.03 |
3 | 000858 | 五粮液 | 6,341 | 202,214.49 | 0.01 |
4 | 002024 | 苏宁电器 | 15,379 | 197,312.57 | 0.01 |
5 | 000002 | 万科A | 20,193 | 175,477.17 | 0.01 |
6 | 000651 | 格力电器 | 7,384 | 167,321.44 | 0.01 |
7 | 000063 | 中兴通讯 | 5,126 | 153,780.00 | 0.01 |
8 | 000001 | 深发展A | 9,300 | 149,544.00 | 0.01 |
9 | 000983 | 西山煤电 | 5,482 | 145,437.46 | 0.01 |
10 | 000338 | 潍柴动力 | 2,678 | 142,416.04 | 0.01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065,060.3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4,037.44 |
5 | 应收申购款 | 263,604.5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352,702.32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0895 | 双汇发展 | 861,582.30 | 0.04 | 重大事项 |
2 | 000652 | 泰达股份 | 751,789.18 | 0.03 | 公告重大事项 |
注:自2011年3月21日起,本基金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代码:000895)的估值价按其停牌前价格下调10%计算(参见2011年3月2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2011年4月19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并复牌。自2011年4月20日起,本基金所持有的双汇发展恢复使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9.12.9-2009.12.31 | 0.50% | 0.74% | -0.49% | 1.63% | 0.99% | -0.89% |
2010.1.1-2010.12.31 | -5.79% | 1.62% | -8.45% | 1.65% | 2.66% | -0.03% |
2011.1.1-2011.3.31 | 0.62% | 1.47% | 0.83% | 1.49% | -0.21% | -0.02% |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 -4.73% | 1.56% | -8.14% | 1.61% | 3.41% | -0.05% |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4%,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300万 | 0.8% |
300万≤M<500万 | 0.4%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持有期限(N) | 申购费率 |
N<1年 | 1.4% |
1年≤N<2年 | 1.2% |
2年≤N<3年 | 1.0% |
3年≤N<4年 | 0.8% |
4年≤N<5年 | 0.4% |
N≥5年 | 0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2、赎回费
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1年≤N<2年 | 0.25% |
N≥2年 | 0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
(1)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2)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2月8日起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间的转换,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通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本基金转换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概况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 “基金的投资”部分, 补充说明了最近一期的投资业绩。
7、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8、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9、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