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增发不超过7,650万股, 实际发行不超过4,895.1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已于2011年7月12日结束。
根据2011年7月8日公布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相关条款规定,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股票数量及补缴申购款的通知。
一、总体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总体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的筹资需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8,951,900股。
根据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本次发行除去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根据实际申购情况,网下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33.723907%,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确定为33.723907%。
二、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网上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户数为8,609户,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的户数为3,326户,全部为有效申购。
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共18家,全部为有效申购。
符合规定的网上、网下有效申购统计结果如下:
类 别 | 有效申购户数(户) | 有效申购股数(股) |
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 | ||
原股东优先认购 | 8,609 | 7,114,812 |
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外部分 | ||
网上申购 | 3,326 | 24,157,655 |
网下申购 | 18 | 99,900,000 |
三、发行与配售结果
1、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通过网上“072249”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100%,优先配售股数7,114,81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54%。
2、网上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网上通过“072249”认购部分,配售比例为33.723907%,配售股数8,146,905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6.64%。
3、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
网下申购配售比例为33.723907%,配售股份为33,690,183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8.82%。配售部分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投资者认购后的9股零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所有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补缴款金额列示如下:
序号 | 机构投资者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补缴金额(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28,633 | 72,464,418.12 |
2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28,633 | 72,464,418.12 |
3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28,633 | 72,464,418.12 |
4 | 交通银行—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4,478 | 5,939,703.92 |
5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4,895 | 1,187,927.80 |
6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5,858 | 4,454,767.12 |
7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3,097 | 7,424,619.08 |
8 | 中国银行—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43,097 | 7,424,619.08 |
9 | 江苏富泉投资有限公司 | 168,619 | 1,484,915.16 |
10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3,723 | -19,179,034.28 |
11 | 上海长江企业发展合作公司 | 134,895 | 755,127.80 |
12 | 上海长江企业发展合作公司工会委员会 | 202,343 | 1,781,902.52 |
13 | 厦门景康商贸有限公司 | 236,067 | 2,078,889.88 |
14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33,723 | 296,965.72 |
1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7,239 | 2,969,851.96 |
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7,239 | 2,969,851.96 |
17 |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6,612 | 10,097,483.68 |
18 |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 | 3,372,390 | 29,698,519.60 |
注: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缴付的申购定金大于获配金额,多余资金予以退款。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及补缴款通知,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获配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补缴申购款。
四、网下申购部分补缴款安排
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获配机构投资者须在2011年7月15日(T+3日)17:00时以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传真号码为:010-66568351、010-66568353,传真确认电话为:010-66568354、010-66568355,咨询电话为:010-66568070、010-66568716。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
账号 | 91060153400000042 |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 310100000028 |
开户行联系人 | 杨硕 |
开户行查询电话 | 010-88091845 |
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获配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大洋增发”以及投资者的全称(如为基金管理公司则请注明管理的产品名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全称是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补缴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若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获配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1年7月15日(T+3日)17:00时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归保荐人(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股票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5,931.9116万元(含发行费用)。
六、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