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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嘉春
作者系
经济学博士
最近,审计署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地方债务风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这份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万亿元。尽管审计署认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但地方债务的潜在风险仍然值得引起高度关注。
在笔者看来,当前地方债务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地方政府可能面临潜在的违约风险。之所以这么讲,主要是因为有分析认为按目前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其债务率为70.45%,由此推理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但问题是目前地方政府用以债务担保的资产主要以土地资产为主,其中土地出让收入等已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偿债资金来源,表明地方政府举债过度倚重于房地产相关收入。不过,随着我国房地产调控的日益深入,以往主要依靠推动土地价格上涨和房地产泡沫所形成的“土地财政”模式将可能难以为继。鉴于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收入的影响较大,这意味着未来地方政府用于偿债的资金来源面临萎缩的较大风险,即预期中的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将大幅下降。
债务偿债期限过于集中,如2011至2013年到期偿还的债务比例分别占目前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24.49%、17.17%和11.37%,即超过50%的地方政府债务将面临集中到期的偿债压力。
鉴于上述两大理由,笔者认为,未来地方政府很可能面临债务的潜在违约风险,这可能会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违约开始,并逐步扩大其债务违约风险的破坏性。因此,如何有效降低未来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潜在风险,这个问题不容忽视。
第二,巨额地方债务风险对我国银行体系或将构成较大风险。由于目前银行体系的贷款占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比重接近80%,根据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在10.71万亿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为8.47万亿元(占79.01%)。如果地方政府债务面临潜在的违约风险,势必会推动中央政府出面清理地方政府债务,这暗示未来我国银行体系将被迫承担一定损失。
日前,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发报告称,在对审计署和银监会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估算数据进行对比后发现,银行对地方政府债务少报了3.5万亿,即银行体系对地方政府贷款规模少报了3.5万亿。其实,这一估算误差主要来自于对地方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担保是否属于地方债务的较大分歧。但是,如果银行对地方政府贷款规模真的被低估3.5万亿,也意味着银行体系将可能面临较大的信用违约风险。这也成为目前国内外市场“看空”银行股的主要理由之一。
从这个角度分析,巨额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面临的潜在违约风险,都将对未来我国银行体系构成较大的威胁。
第三,地方债务风险最终可能由中央政府买单,债务重组的负面影响总体看较大。从以往的情况分析,一旦地方政府债务面临违约风险,并波及银行体系的稳定,中央政府势必会予以援手,以清理债务等债务重组形式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违约风险,结果是这一债务风险最终将转嫁为由全体国民承担。
这是因为,从目前地方政府主要依靠房地产相关收入作为债务偿还的主要资金来源,加上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债务仍在增长,意味着未来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并非不可能。一旦地方政府无力还债,转为中央政府通过债务重组形式进行买单,结果必然会增加其财政负担,这一财政负担最终将由全体国民分担。这可能危及居民的消费增长,并对中国经济转型构成不利影响。从这个角度分析,或许我们在未来将为消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不是一顿“免费的午餐”。
所以,千万不要低估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违约风险,一旦这一债务风险转化为国家层次的债务风险,势必对未来中国经济运行产生较为严峻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