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级仍空缺 A类券商占比超四成
⊙记者 马婧妤 ○见习编辑 蔡臻欣
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的201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显示,今年106家证券公司中仍无AAA级券商,但包括AA级和A级在内的A类券商达到40家,占比超过四成。评价结果同时显示,行业内并无可能超过可承受范围的潜在风险,也无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D类和E类公司。
今年106家公司中,有10家证券公司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母公司分类结果适用于子公司。2011年5月开业的华英证券按规定不参加201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
今年评价结果为A类的公司占比共计41.7%,其中AA级和A级的券商分别为16家和24家,AA级券商分别为安信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申银万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跟上次评价结果一样,AAA级券商仍然空缺。
B类BBB级公司10家,BB级和B级公司分别为16家和20家,B类公司数量占受评券商总数的47.9%。C类公司共10家,占比10.4%,其中CCC级、CC级、C级的分别为5家、3家和2家。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并非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经营、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按照《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将券商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