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1-5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13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表决票 13票,实收表决票13票。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西宁数字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的省外扩张,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丰达”)以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收购四川新世纪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宁数字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西宁公司”)17.09%的股权,同时以现金人民币6000万元向西宁公司增资扩股。收购和增资完成后,华丰达将持有西宁公司49%的股权。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1-5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西宁数字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发展规划,为加快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的省外扩张,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达”)以现金2000万元收购四川新世纪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世纪”)持有的西宁数字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西宁公司”)17.09%的股权,同时以现金6000万元向西宁公司增资扩股。收购和增资完成后,华丰达将持有西宁公司49%的股权。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于2011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表决票13票,实收表决票1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宁数字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交易表示赞成。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华丰达向西宁公司增资尚需获得西宁市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四川新世纪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是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现注册资本4500万元,注册地为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十五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小军,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09000022516。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开发、建设、经营与管理;广播电视工程及咨询服务。
四川新世纪股东为: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62.11%股份),四川青田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持25.33%股份)、朱丹(持6.67%股份)、杨勇(持5.89%股份)。其第一大股东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828)。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西宁数字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1日,经青海省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号为630100100044106,注册资本1030万元,注册地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9号,股东为:西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持有73.42%的股份,四川新世纪持有17.09%的股份,西宁城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49%的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有线电视多功能业务及信息业务开发、经营;广播电视拓展业务及增值业务等。西宁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0.12.31 | 2011.3.31 |
总资产 | 10665.27 | 11172.26 |
总负债 | 6307.71 | 6047.99 |
所有者权益 | 4357.56 | 5124.27 |
营业收入 | 5641.56 | 1325.75 |
净利润 | 501.44 | 108.91 |
为便于论证和实施本项目,华丰达聘请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分所和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西宁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根据评估报告,西宁公司于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925.92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四川新世纪同意将其持有的西宁公司17.09%股权(对应注册资金176.027万元)转让给华丰达,交易价款人民币2000万元,西宁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其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款分三次付清,即协议生效付10%,工商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资料后付40%,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付50%。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以评估值为基础,华丰达以现金6000万元向西宁公司增资,其中644.52万元增加西宁公司注册资金,其余5355.48万元计入西宁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西宁公司注册资金由1030万元增加到1674.52万元(华丰达出资金额820.52万元,占出资比例49%)。
五、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西宁是青海省省会城市,是青藏高原的东方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古有“西海锁钥”之称。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教、交通和通讯中心。总面积7665平方千米,其中市辖区面积350平方千米,全市常住人口达到220.5万人。
西宁公司网络覆盖西宁市城西、城北2个城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用户数为157203户,基本上都是双向机顶盒,少部分为单向机顶盒。西宁公司采用HFC技术作为主要传输方式,网络带宽为860M系统,有线电视光节点总数为392个,每个光节点覆盖用户400户左右,基本上都具备了双向功能。光缆线路总长3500芯公里,主干电缆长度35公里,支干电缆长度2700公里,地埋管道总长度5管孔79公里。公司网络整体质量优良,设计规范,施工优良。
公司在整合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向省外跨区域发展,西宁公司股权的获得是公司有线电视网络业务跨地域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公司将通过规范运作和加强业务开发等手段,提升西宁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获取优良回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增资扩股协议;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1-05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5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06,378,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67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在地缴纳),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478,380.38元,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10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7.43%。
二、 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与分红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0日
除息日: 2011年7月21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1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公司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于2011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通过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五、 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
2、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处
3、咨询电话:0731-84252080 84252333-8339
4、咨询传真:0731-84252096
5、联系人:刘 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