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法人权”酝酿下放
2011-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陈俊岭 ○编辑 于勇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于勇
相比目前140多家城商行法人机构,目前40多家农商行法人机构尚显单薄。随着部分省份农信社法人权下放,一大批具有法人权的地级市农商行、甚至县级农商行将浮出水面。
据了解,在现有具备法人机构的农商行中,主要以省市级农商行和县级农商行为主,前者如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后者如山东寿光农商行、河南伊川农商行。与城商行多以“地市级城商行”为主不同,目前“地市级农商行”并不多。
不过,这一局面将在不久的将来得以改观。近日记者获悉,在河南、江苏等部分省份,监管部门正酝酿将农信社的法人权下放至地级市,并尝试由市农信社组建成新型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日前表示,可尝试在河南18个地市通过股权联合方式,建立地市级农商行或农信联社,资金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在各县域之间调剂,而省联社则负责提供全省统一的网络服务、品牌建设和制度建设等。
自2003年6月国务院启动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坚持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一直被视为农信社改革的基本底线。但目前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不在于定位为哪级法人,没有必要坚守县级法人地位不动摇”。
此前,江苏银监局一位负责人撰文指出,农信社改革最优选择是以地(市)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市为单位进行合并重组成立农商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市农村信用社资源潜力。
截至目前,地级市农商行规模正在不断扩容,如江苏常州、广东东莞、安徽马鞍山等8个市农商行已成功试点。业内人士分析,随着农信社改革的推进,未来农商行数量将进一步扩容,甚至有望达到或超过城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