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下午14:30整在本公司三楼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15,713,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12,5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129,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同意313,121,6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2,9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同意312,971,6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2,637,6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同意312,971,6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2,706,63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弃权34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7 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553,54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弃权387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8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测算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9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10 公司及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11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1.12 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
同意313,120,84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反对2,488,50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103,7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2.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312,971,6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2,420,4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弃权320,9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 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312,971,6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2,408,6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332,7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312,971,6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反对2,408,65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332,7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11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