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1-019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旭军先生、何冰先生、陈舒平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罗孝银先生、权忠光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8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1-020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控股子公司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拟与成都商报社修订了《<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因成都商报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何冰先生、陈舒平先生、孙旭军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据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精神,目前报纸的编审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编辑业务作为非经营性业务资产不能公司化经营。围绕《成都商报》提供发行、印刷等增值业务是公司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修订后的《<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不仅有利于增强发行业务市场的开拓能力,更有利于促进公司广告、印刷等业务的增长,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 关联交易概述
针对发行业务的结算价格已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现实情况,为保证合作双方业务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2011年7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与成都商报社重新签署了《<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拟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拥有93.1%权益之控股子公司。
成都商报社系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1年7月1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公司关联方董事何冰先生、陈舒平先生、孙旭军先生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罗孝银先生、权忠光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根据上述代理协议,按年度测算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收入预计将达3000万元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85号,其法定代表人为吕公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万元,主要从事发行投递业务,2010年末净资产为8,961.14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935.27万元。本公司拥有其93.1%权益。
成都商报社持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5%股权,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陈舒平,注册地址为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159号。成都商报社开办的报纸为《成都商报》。《成都商报》于1994年创刊,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大型综合性城市日报,国内统一刊号CN51-0073。《成都商报》日均发行量约为60万份,是西南地区发行量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报纸。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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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代理《成都商报》的发行投递业务收入分别为6,693.33万元、7012.93万元和7917.30万元。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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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目前报纸的编审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编辑业务作为非经营性业务资产不能公司化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自签署至今,履行情况稳定良好,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历年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本次修订后的《<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符合市场原则,不仅有利于增强发行业务市场的开拓能力,更有利于促进公司广告、印刷等业务的增长,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修订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的,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经营的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
2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 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8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1-021 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1年半年报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11年半年报全文和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关于修订《<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协议的修订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的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乎规范,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7月18日
协议名称 | 协议主体 | 交易活动 | 结算依据 | 协议期限 |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 |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与成都商报社 | 独家代理《成都商报》发行业务 |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生效:以征订每份年报所对应的征订代理单价0.46元/日为结算价;以零售每份日报所对应的零售代理单价0.395元/日为结算价。 | 200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