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签订银团贷款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签订银团贷款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2011-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1--018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签订银团贷款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或称“甲方”)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或称“乙方”)签订了《银团贷款合作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一、合作主要内容:
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与乙方建立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利用自身的资源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利以协助乙方开展金融服务并防控风险。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甲方作为重点支持的客户,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为甲方提供银团贷款服务。
甲方优先考虑乙方担任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的牵头行,组建银团贷款,为该项目提供总额(人民币)45亿元的意向贷款金额。
二、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该协议对于推进控股子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三、风险提示
上述签署的协议是指导双方银团贷款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开展具体业务时还将签订相关的银团贷款业务合同或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银团贷款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