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201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1-1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详见2010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查核实,2011年7月12日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将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调查核实结果公告如下:
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经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金公消火认字(2011)第0005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起火原因:不能排除遗留火种引起火灾,排除电气故障、自燃、烟花爆竹、生活用火、放火等引发火灾。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灾害成因为:厂房堆放大量的内衣等可燃易燃物品,导致火灾蔓延迅速扩大。
浪莎内衣关于金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对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调查核实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认定无异议。公司将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积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进行理赔沟通,尽早进入保险理赔程序。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