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1-03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5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会验字[2011]4405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0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7月7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2010年8月18日召开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成功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011年7月14日公司取得了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3,35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其他事项未变。同时因公司上市完善后的《公司章程》在安徽省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0年8月18日召开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通过《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该章程在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补充完毕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完成后生效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如下补充,具体情况见下表:
条目 | 草案 | 补充后 |
第三条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0万股,于2011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50万元。 |
第十八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5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一百六十九条 | 公司指定【 】报纸和【 】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指定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一条 |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第一百七十三条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告。 |
第一百七十五条 |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第一百八十一条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三、备查文件
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