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ST秦岭 编号:临2011-022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于:
㈠2009年8月23日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川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案件, 2009年8月28日裁定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2009年8月26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㈡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0年3月18日起因出现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
㈠2009年12月14日铜川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铜川中院于2010 年10月22日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㈡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2057号),经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41.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1.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5,924.66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告编号:2011-004)。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本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09年度有较大增长,但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低且2011年第一季度仍然亏损,公司在第一季度报告中已预计中期继续亏损。公司盈利能力水平和业绩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提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对本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7月21日停牌一天,2011年7月22日起恢复交易,并自2011年7月22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秦岭”变更为“ST秦岭”,股票代码仍为600217,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将加快新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市场开拓力度,尽快提高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