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1-032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7月21日,有媒体刊登《山东高速被曝假高铁安置房之名豪夺千亩耕地》的报道,文中所称山东高速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经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核查,该报道严重失实。当日,本公司收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媒体报道的相关说明,公告如下: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方股东之一,并非京沪高铁沿线征地拆迁和建设的实施主体。
2、在京沪高铁建设期间,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未在上述报道所称的井家沟村取得土地,也未在京沪高铁沿线取得任何土地。
3、对于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