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和发行底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1-2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和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决定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 元(含税),并用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股本6 股。”
按照公司2011 年7月11 日公告的《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 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 年7月15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 年7 月1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 年7 月21日。目前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11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2011年4月13日、2011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底价需要作相应调整。为此作如下说明。
一、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6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需要作相应调整。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9600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1+总股本变动比例)
=6000×(1+60%)
=9600万股
二、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6.33 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底价需要作相应调整。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41.0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66.33-0.60)/(1+60%)
=41.08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与发行底价。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