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公司·价值
  • 12:专 版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 关于建信货币基金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基金
    2011年第二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1年7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8版:信息披露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关于建信货币基金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基金
    2011年第二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1-12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2月15日和2006年10月20日披露,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化总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对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大化集团”)进行重组,并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沧州市国资委”)签署了《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增资后的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8亿元,其中沧州市国资委以现有净资产4.01亿元出资、占出资比例的49%,农化总公司以现金4.17亿元出资、占出资比例的51%。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增资导致农化总公司间接收购本公司。

      本公司近日收到大化集团的通知,农化总公司对大化集团的增资未能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的条件。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正在就调整对大化集团的重组方案进行协商,调整后重组方案将保持农化总公司对大化集团的持股比例不变,并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由于对大化集团重组方案的调整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有股权变动、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等相关问题,调整后重组方案在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协商一致后,还须分别报沧州市政府、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审批。

      对该事项的进一步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责任。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