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要把握时机
推进资源税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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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牡霞 ○编辑 王晓华
进入“迎峰度夏”阶段之后,多地再次传出用电紧缺的消息。今年提前来袭并且持续升级的“电荒”使得电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下半年通胀压力依然很大情况下,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能否继续推进,应该如何推进,如何解决因物价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等话题,一直为各界关注。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上海证券报:上半年CPI连创新高,下半年物价上涨压力也比较大,您觉得下半年是否有合适时机推进资源税改革?
贾康:去年下半年已经在新疆和西部启动了资源税改革,我们需要进一步改革的时机,如果下半年的物价能够趋于平稳,这个时间窗口非常宝贵,应该把资源税的覆盖面扩大,包括区域覆盖面和品种覆盖面。比如,可以考虑把品种覆盖面扩大到煤炭。
实践证明,资源税改革一旦启动,对于像新疆这样的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正面效应会非常可观,不仅仅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有利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会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其地方税体系的支柱财源。
总之,无论是重点突破,还是某一地区先行,资源税改革方向是非常明确的,时机是应该珍惜的。我们应通盘考虑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时期,在资源税价联动改革和配套改革方面,掌握好基本方案,合理设计和通盘深化改革的战略方针。
上海证券报:您刚才提到,要推进资源税价联动改革,而不仅仅是资源税改革,为什么有这样一个提法?
贾康: 我国目前在资源开发与使用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浪费与低效益使用等问题。在资源开发环节,回采率很低,数据显示,我国的资源回采率比世界平均水平要低差不多一半。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只关心直接的经济效益,毫不顾忌生产带来的负外部性,哪怕这些负外部性变成社会成本。在普通百姓生活中,人们似乎又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误区,认为我们的很多商品都具有低价优势,有利于民生改善。
这种对资源的使用模式必然是不可持续的,而这种不可持续性,最终必定会损害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民生的长期利益。因此,面对新的战略机遇期,通盘考虑今后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资源的税价联动改革。
单从资源品的价格来看,改革也显得十分迫切。虽然我国目前很多产品的价格都已实现比较充分的市场化,但在资源产品方面却并非如此,尤其是我国作为主要能源的电力。目前,我国煤价的市场化程度应该说已经很高,这些年的煤价已上升了几倍,但电价的调整幅度却比较小。
上海证券报:您认为应该如何推进包括电力价格在内的电力体系改革,才能缓解“电荒”?
贾康:长期以来,我国整个的电力体系已形成了一种特许权和垄断权。因此,在改革方面,对电力行业链中不同部分的企业,实际上应该合理地区别对待。在发电环节,大的方向应是争取最后走向竞价入网的状态。通过竞价入网,既能减少过度的垄断性,又能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实际上在电力行业中,没有办法改变垄断性质的部分主要就是电网部分,所以对电网的自然垄断性要单独处理。而其后的配电、零售服务环节,都可以加入一些竞争因素,甚至可以政府采购式外包为发展方向,让市场主体在竞争中改进服务质量。
此外,还必须充分考虑与新能源发展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配套,光伏电池发展得再多,在国内也很难解决入网问题,这些产品也就不得不都卖给国外,这等于把生产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资源消耗和一些污染等负面效应留在了国内,却把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全输送到国际市场上去。这种资源配置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在技术上努力发展数字化配电站、智能电网的同时,必须解决国内的制度瓶颈问题,同时配以明确、可行的政策支持。如果这些改革能真正地配套行动,电价对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包容性及其合理化就有了向前推进的条件。
上海证券报: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对资源品价格改革最大的担心就是涨价,您觉得应该如何兼顾改革与民生?
贾康:资源价格上升的确会影响民生,对于怎样掌握这个度,我认为其实相对简单。在居民消费环节,在电价和消费品价格上升的情况下,政府要做的主要事情,是要相应合理地提高低保收入标准,而且我国目前的公共财政已有这个能力。现在我国城镇已基本做到了低收入阶层“应保尽保”,农村也在迅速推行低保制度。
因此,随着资源税的税价配套改革联动引起的价格上涨,要合理、及时地掌握好将低保标准上提的时机。只要把低保标准合理提升,使低收入阶层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那么整个社会就不会因税价联动改革而出现不稳定。
对于中等收入阶层以上的消费者,他们会自动消化这些价格上升,同时也会相应调整他们的消费方式和模式。一般而言,人们会更加注意节能节电,更节约地使用那些包含资源、初级产品比较多的制成品,整个社会的“科学发展”特征会更加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