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1-02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58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492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9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8月1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8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于2011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二、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发放范围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公司对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和现金红利均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4.92元;
2)对于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为每10股5.80元。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税后金额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4.92元。
3、本次分配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242,005,4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2元,共计派发股利720,363,174.34元。同时,以盈余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股本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2,005,473股增加至 1,614,607,115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8月1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1年8月2日
4、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5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11年7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五、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其他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3.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614,607,115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70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51-84604688
九、备查文件
1、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0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