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1-02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53号),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发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蓝海荣、罗红雨
联系人:夏中轩、刘继东
联系电话:010-66568070,010-66568097
传真:0315-2916409
2、发行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太、高磊
联系电话:0315-2916409, 0315-2916417
传真:0315-2916409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1-02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2011年3月4日分别召开三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和三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并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三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6.6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需要作相应调整。
2011年4月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总股本1,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1年4月15日,公司公告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21日,除息日为2011年4月2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4月27日。
截至目前,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由本次除息前不低于6.63元/股调整为除息后不低于6.51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