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大成股份
股票代码: 60088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 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通讯地址: 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须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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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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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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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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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大成股份以向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齐银山、董方国合计9名股东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华联矿业100%股权超出置出资产价值部分。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铁矿石采选和铁精粉的生产和销售,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华联矿业的现有股东,通过以所持华联矿业股权认购大成股份新增股份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意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1年7月25日,大成股份与东里镇中心、银山投资、汇泉国际、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齐银山、董方国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大成股份以向东里镇中心、银山投资、汇泉国际、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齐银山、董方国合计9名股东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华联矿业100%股权超出置出资产价值部分。
如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得以实施,宏达矿业将获得大成股份44,440,57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成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宏达矿业没有持有大成股份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达矿业持有大成股份11.13%的股权。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大成股份股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大成股份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宏达矿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宏达矿业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联系电话:0533-2118118 2111919
传 真:0533-2113511
邮政编码:255009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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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宏达矿业 | 指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大成股份 | 指 |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82 |
中国农化 | 指 |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
银山投资 | 指 | 山东银山投资有限公司 |
东里镇中心 | 指 | 东里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
汇泉国际 | 指 | 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华旺投资 | 指 | 沂源华旺投资有限公司 |
华为投资 | 指 | 沂源华为投资有限公司 |
霹易源投资 | 指 | 北京市霹易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联矿业 | 指 | 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指 | 上市公司以向东里镇中心、银山投资、汇泉国际、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齐银山、董方国合计9名股东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华联矿业100%股权超出置出资产价值部分。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和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及自然人齐银山、董方国签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名称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
法定代表人 | 段连文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1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30028046418 |
税务登记号 | 370305749866981 |
组织机构代码 | 74986698-1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选矿、机械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铁矿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 |
成立日期 | 2003年4月16日 |
营业期限 | 2003年4月16日至2027年4月15日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
段连文 | 董事长 | 370305195002165015 | 中国 | 山东 | 否 |
孙利 | 董事、总经理 | 370305195905225015 | 中国 | 山东 | 否 |
孙夫宝 | 董事、副总经理 | 370305196603045015 | 中国 | 山东 | 否 |
张兴贤 | 监事 | 370305196503245018 | 中国 | 山东 | 否 |
孙文涛 | 监事 | 370305197702175010 | 中国 | 山东 | 否 |
李国 | 监事 | 370305197709215919 | 中国 | 山东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
股票简称 | 大成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8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无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4,419,782 股 变动比例: 11.1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