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1-02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瑞士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实施塔吉克斯坦亚湾水泥项目设立中方合资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3票,弃权0票)。
本公司拟在塔吉克斯坦(以下简称塔国)新建2500TP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位于塔国亚湾市,距离塔国首都杜尚别65公里。项目所在的塔国西部是塔国经济最发达和人口最密集的地区。本项目将是塔国第一个新型干法水泥项目。
为实施塔吉克斯坦亚湾水泥项目,本公司与华新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戈德水泥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注册成立中方合资公司。中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美元,占比51%;华新建安公司出资400万美元,占比20%;南京戈德公司出资580万美元,占比29%。
该中方合资公司将与塔吉克斯坦亚湾水泥厂在塔国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建设亚湾水泥项目。中方合资公司占比75%,亚湾水泥厂占比25%。本公司在亚湾水泥项目公司最终的股权占比为38.25%。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以上项目的重大进展情况。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