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的公告
股票编码:002073 股票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产品销售
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经营层同意,2011年7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重工”)与汉唐融资租赁(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唐租赁”)、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化工”)签订了《租赁物件买卖合同》,同时骏马化工与汉唐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汉唐租赁根据骏马化工的要求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重工购买氨合成塔、分离器、冷热交换器等压力容器产品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等(以下又称“标的物”),支付价款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骏马化工使用。公司与骏马化工、汉唐租赁签订了《回购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上述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担保,本次回购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期限三年,同时骏马化工支付给汉唐租赁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400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具体回购金额随承租人骏马化工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而变化,为扣除保证金后剩余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未支付的租金及手续费、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2011年7月22日,公司与骏马化工的控股股东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的《保证合同》,约定其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阳县火车站南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8,461,600元
经营范围:工业甲醇生产(凭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XK13-222-00075经营,有效期至2011年11月7日)、化学肥料、液氨(凭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XK13-220-00180经营,有效期至2011年9月3日)、工业液体二氧化碳(凭有效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编号XK13-209-01343经营,有效期至2012年2月1日)、编织袋的制造;化工设备、电器仪表的安装;设备租赁。(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企业自营产品进出口业务。
三、风险防范措施
1、骏马化工根据与汉唐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支付给汉唐租赁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400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
2、签署反担保合同:骏马化工的控股股东为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昊华骏化集团是中国化工集团旗下的中央直属控股企业,现为中国氮肥50强和中国化工100强企业,实力雄厚。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对公司本次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878.58万元(含本次融资租赁扣除保证金后的回购担保金额),其中为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1,440万元,为山东豪克国际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415万元,为赛轮股份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为286.33万元,为好友轮胎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为6,478.11万元,为青岛光明轮胎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807.20万元,为山东奥格瑞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2,406.87万元,为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1,326.67万元,为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余额2,118.40万元。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汉唐租赁、骏马化工签订的《回购合同》
2、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重工与汉唐租赁、骏马化工签订的《租赁物件买卖合同》
3、汉唐租赁与骏马化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4、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