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1-2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5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2011年7月26日,董事会收到副董事长胡成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成培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成培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本次董事会于当日在重庆欧瑞锦江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王鹏董事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叶建桥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续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田公司)在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的700万元一年期贷款将于2011年8月31日到期,源田公司拟就该笔贷款向该银行申请一年期续贷款,为维持源田公司正常经营并使该公司能进一步开拓市场,会议决定:在源田公司以其933万元应收账款和68万元库存商品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以信用方式为其在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700万元续贷款提供一年期续担保(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续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加短期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周期性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谋求更大的经济效益,会议同意将公司短期投资额度由4000万元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以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组织修订《公司短期投资管理办法》,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1年7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名李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李世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
会议一致推选籍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2年6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樊建国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何华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的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2012年6月(其相关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樊建国先生及何华祥先生的聘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该制度详见2011年7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相关人员简历:
1、李世明,男,49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经委党组书记、主任、农机局局长,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万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
2、籍毅,男,56岁,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原重庆三峡水利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公司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参股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等。
3、樊建国,男,44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开发中心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电网公司经理、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中心调度所所长。
4、何华祥,男,3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巫溪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小江电厂副厂长,赶场电厂厂长,甘肃腾龙节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经济运行部经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1-2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四川源田现代
节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续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田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700万元 累计为该公司担保数量:700万元
● 反担保方名称:源田公司
反担保方式: 源田公司以其应收账款933万元和库存商品68万元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 担保累计金额:30228.64万元
● 逾期担保累计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田公司)在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的700万元一年期贷款将于2011年8月31日到期,源田公司拟就该笔贷款向该银行申请一年期续贷款。为维持源田公司正常经营并使该公司能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续担保的议案》,会议决定:在源田公司以其933万元应收账款和68万元库存商品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以信用方式为其在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700万元续贷款提供一年期续担保(公告见2011年7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源田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驿都中路,法定代表人:王伟,公司主营现代节水系列产品、温室大棚系列产品;承揽节水灌溉工程、温室大棚工程规划,设计与安装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其信用等级未评定。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3181万元,负债2455万元,净资产为726万元,净利润为99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583万元,负债1930万元,净资产为653万元, 净利润为-73万元。
源田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增加本公司为源田公司贷款担保的安全性,公司与源田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签署了《反担保协议》,源田公司以其应收账款933万元和库存商品68万元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详见本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刘星、刘红宇、伊志宏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非电产业的发展,根据源田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按期偿还债务。同时,为有效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该公司以其应收账款933万元和库存商品68万元为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源田公司7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续担保。
五、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为30228.64万元,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9.79%。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1-2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5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26日在重庆欧瑞锦江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2人,肖静监事委托张晓光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