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关于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2011-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1-29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开投集团通知,开投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45号),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豁免开投集团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增持宁波热电5,374,540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宁波热电61,717,279股股份,约占宁波热电总股本的36.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开投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开投集团会同宁波热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