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
力促辖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力促辖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2011-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剑平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朱剑平 ○编辑 祝建华
为进一步督促辖区上市公司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山东证监局近日专门下发监管通报和信息快递,从四个方面鼓励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一是要求董事长高度重视,正确认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社会责任与核心竞争力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努力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中,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企业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企业社会责任。
三是要求企业建立责任危机处理机制,对某些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的危机,公司应及时说明真相、与公众真诚对话,该检讨的检讨、该承诺的承诺,从而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是要求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主动披露信息,切实起到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真诚沟通、维护和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