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1-02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宋志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近日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宋志江先生确认与本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宋志江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对宋志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1-03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本公司以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7,825,181,106股股份以及人民币269,005.23万元的现金全额认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与深发展即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开展了认购对价资产过户、认购对价现金支付以及股份登记等相关工作。201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将深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币普通股登记在本公司名下。2011年7月27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过渡期间损益实现情况的说明》出具了安永华明[2011]专字第60803861_H01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平安银行在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因此,认购对价资产于过渡期间未产生亏损,本公司无需对深发展进行补偿。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深发展52.38%的股份,成为深发展的控股股东,平安银行成为深发展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批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