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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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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1-01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12人,其中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廖晓淇先生、郭孔丞先生、时国庆先生、李镛新先生、黄小抗先生及任亚光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秦晓先生、钟维国先生、周宇祥先生及黄汝璞女士共4人于2011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秦晓先生、钟维国先生、周宇祥先生及黄汝璞女士认为: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1-01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预计2011年度

    交易金额

    中国国际贸易

    中心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支付餐饮费4,021,479
    支付饭店会员费3,089,848
    支付劳务费11,614,548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9,270,000
    提供劳务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

    (六、1)

    2,016,765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

    (六、1)

    1,850,286
    收取国贸外围自行车楼维修保养费656,679
    收取国贸西楼管理佣金

    (六、2)

    2,145,179
    收取国贸西楼维修保养费

    (六、2)

    1,333,324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3,509,600
    (二)租赁
    出租方承租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2011年度

    交易金额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支付办公用房及停车位租金

    (六、3)

    2,682,774
    支付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

    (六、4)

    1,872,079
    支付国贸二期土地使用权费

    (六、5)

    1,317,117
    支付世纪公寓租金3,837,040
    支付中央厨房租金2,030,452
    本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取库房、公寓租金622,435
    收取办公用房租金(六、6)2,264,000
    合计54,133,60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廖晓淇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国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听取了公司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说明,同意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011年7 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廖晓淇先生、郭孔丞先生、时国庆先生、李镛新先生、黄小抗先生及任亚光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秦晓先生、钟维国先生、周宇祥先生及黄汝璞女士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1年1月1日,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二期物业中心的经营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2008年6月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08年4月1日起,公司所属的国贸西写字楼 (地上1-7层)房产作为对国贸有限公司行政楼的拆迁补偿完成交接后,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而国贸有限公司则根据国贸西写字楼可出租面积和销售租金,向本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及销售佣金。

    3、2008年9月18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国贸西楼办公用房租赁协议》,该协议规定国贸有限公司将国贸西楼部分房屋租赁给本公司办公使用,租金按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协议条款,协议届满前若双方对该协议条款和条件没有异议,每年该协议将自动延续。该协议于2011年6月12日终止。

    4、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1,393,650元。另外,公司按照租赁国贸有限公司土地的实际面积分摊其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等费用。

    5、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2000年起至2038年8月29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882,000元。另外,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摊相应土地使用税等费用。

    6、2011年5月3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租赁面积为657.79平方米,每年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4,171,075元。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6月13日起至2014年6月12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