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股票代码:600270 股票简称:外运发展 编号:临2011-025号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于2011年7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截至2011年7月28日,收到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合营企业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银河航空向银行申请追加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为其取得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与之前的1,500万美元贷款的担保期限相同。银河航空外方股东大韩航空有限公司2011年1月28日已向公司提交了对全部担保责任(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49%的反担保。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建卫先生、张淼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截至2011年3月31日,银河航空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869.90万元,负债总额为49,440.44万元,净资产为10,429.46万元;营业收入为7,754.29万元,净利润为-4,603.90万元。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参见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根据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召开外运发展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天竺物流园办公楼会议室(邮编:101312)
三.会议内容:
1、《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为公司合营企业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采取方式:现场方式。
五.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截至2011年8月15日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六.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8月16日-17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2、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邮编:101312
3、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身份证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代理人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邮编:101312)
3、联系人:王晓征、崔建齐、代芹
4、联系电话:010-80418928; 联系传真:010-80418933
5、授权委托书样式:
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关于审议为公司合营企业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证券代码:600270 证券简称:外运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1-026号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营企业银河国际货运
航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航空”)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为银河航空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为 5,809.7万美元。
● 银河航空外方股东大韩航空有限公司(“大韩航空”)已提供了全部担保责任(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49%的反担保。
● 本次担保为保证金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银河航空于2011年初向银行申请了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向外运发展提交了贷款担保申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银河航空向广发银行北京黄寺支行申请金额为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为其贷款提供担保。银河航空的外方股东大韩航空出具了对全部担保责任(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49%的反担保。
由于货运市场变化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银河航空已将前次所申请的1500万美元的贷款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维持正常经营,该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追加5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并请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与之前的1,500万美元贷款的担保期限相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合营企业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银河航空向银行申请追加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为其取得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与之前的1,500万美元贷款的担保期限相同。银河航空外方股东大韩航空有限公司2011年1月28日已向公司提交了对全部担保责任(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49%的反担保。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建卫先生、张淼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累计约为人民币36,714.34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大韩航空有限公司、韩亚投资有限公司和新韩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51%、25%、13%和11%的出资比例合资设立。
法定代表人:张建卫;
注册资本:6,500万美元;
注册地点:天津市天津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一号309室;
经营范围:提供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自用飞行器的租赁;自用飞行器的维修维护;包机业务;航空公司代理业务。
经营情况:截至2011年3月31日,银河航空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869.90万元,负债总额为49,440.44万元,净资产为10,429.46万元;营业收入为7,754.29万元,净利润为-4,603.9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银河航空从事的航空货物承运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有力支撑。截至目前,银河航空的运营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其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追加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能暂时缓解其资金压力,并保证其经营计划的顺利开展。公司为银河航空取得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对外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议案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建卫先生、张淼先生回避表决。
四、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累计约为人民币36,714.34万元。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截至2011年3月31日银河航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银河航空董事会决议及大韩航空保函。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