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1-023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29日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388号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关联股东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列席会议,回避表决。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2人,代表股份62,263,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为非关联股东,代表股份2,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59,753,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大会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2,114,6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99,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2、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4,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90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票887,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
6、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4,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8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反对票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票91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70,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94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70,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94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70,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94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70,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94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270,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反对票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94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吕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该律师见证书认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