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2 股票简称:北京利尔 编号:2011-046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7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孙学运、邹立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9,346,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66.4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对外投资实施5,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9,34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9,34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9,34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学运、邹立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